5月23日,轟動一時的原知名基金經(jīng)理李旭利“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”一案二審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
《每日經(jīng)濟新聞》記者注意到,相對一審的最大不同是,辯方提出李旭利受辦案人員威脅誘供,因此以非法證據(jù)為由申請排除李此前作出的有罪供述以及李妻袁雪梅的證詞。
法院在聽取證詞后,對于排除李旭利有罪供述的申請不予以支持,而李旭利妻子袁雪梅的證詞也被檢方撤回。
至于宣判時間點,上海高院預(yù)計在兩周左右會有結(jié)果。
檢方:或調(diào)查證詞取得過程/
昨日,《每日經(jīng)濟新聞》記者在庭審現(xiàn)場注意到,與一審不同的是,李旭利的辯護律師已由朱有彬變?yōu)橹烀饔。朱明勇抓住一審時有關(guān)李旭利通話細節(jié)證據(jù)缺失的漏洞進行辯護,因此雙方就“是否受到辦案人員威逼利誘”展開交鋒。
辯方表示,李旭利曾在一審時表示,“接過袁雪梅的手機與李智君通話”這一情節(jié)系被迫編造,事實上,李旭利從未與李智君通過電話,而且不認識李智君。
此前在一審證詞中,李旭利曾供述:2009年4月初,李智君多次打電話勸妻子袁雪梅買股,但被袁拒絕。2009年4月6日晚李智君又致電袁雪梅提此事,李旭利恰好在旁邊,因此接過電話。李智君在被拒后仍然勸說李旭利用賬戶資金為營業(yè)部做交易量,李旭利建議:“那可以買一點大盤金融股,比較安全,流動性好。”李智君又問:“買一點是什么概念?”李旭利答:“就二、三百萬股吧!
辯方表示,李旭利之所以編造相關(guān)情節(jié)是受到經(jīng)偵人員稱要羈押其妻子的威脅,稱辦案人員以“韓剛案”(首例因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獲刑的基金經(jīng)理)時羈押其親屬為例對他進行警告。同時也受到許春茂案影響,希望以較好的態(tài)度被判緩刑。
因此,原本不認罪的李旭利在被經(jīng)偵人員威脅后認罪,此后又多次修改口供。當時,袁雪梅和李智君不承認相關(guān)情節(jié),但在辦案人員要求下,李旭利才寫紙條和留下錄音給兩人,勸說配合取證。
檢方則否認存在非法取證,并請出當時主要的兩位偵查人員出庭。兩位偵查員闡述了抓捕和審訊李旭利的經(jīng)過,否認有威脅要羈押李旭利妻子的情況,稱李旭利在經(jīng)過辦案人員思想教育后,主動進行了有罪供述,同時李旭利為縮短偵查期限,主動提出給李智君寫信,后來又寫信給袁雪梅讓其勸說李智君。
但與此同時,檢方也表示,對于袁雪梅證詞的取得過程,“后面內(nèi)部可能還要調(diào)查”,并表示,由于“對袁雪梅的證詞存在不同認識,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”,提請撤回袁雪梅的證詞。
法庭:不能證明刑訊逼供或脅迫/
對于證據(jù)合法性問題,法庭認為:不能證明辦案人員有實施刑訊逼供或脅迫等行為,李旭利的供述是其自行敘述形成,對于排除李旭利有罪論述的申請不予以支持。同時允許檢方提出撤回袁雪梅證詞的申請。
此后,雙方又就證據(jù)的真實性和關(guān)聯(lián)性進行質(zhì)證。辯方主要論點是:對李旭利定罪事實不清、證據(jù)不足,同時對于李旭利行為的定性也存在問題。辯方認為,對于支持核心事實(李旭利是否與李智君通話指令其買股票)的證據(jù)缺失,袁雪梅證詞被撤回,而李智君的證詞模糊,且無法聯(lián)系到此人出庭作證。
檢方觀點則完全相反,其主要證據(jù)除了李本人供述外,還指出了李旭利一貫行為(2005年~2008年有“老鼠倉”’行為,買賣股票49只,獲利3000多萬元)以及交易行為的密切關(guān)聯(lián)度(李旭利兩個控制賬戶分別買入工行、建行股票10分鐘后,李旭利對所管理基金下了交易指令買入工行、建行)。
與一審時情況類似,控辯雙方對于交易對象是工行、建行這兩只超級大盤股是否存在通過基金抬轎子的“老鼠倉”行為,雙方也各執(zhí)一詞。
李旭利:這次是被冤枉的/
《每日經(jīng)濟新聞》記者注意到,在昨日二審中,從李旭利的當庭陳述以及從一些證據(jù)信息中,透露出其自抓捕到一審、二審以來的心路變化過程。
審訊階段,李旭利在給袁雪梅的一張紙條上寫道,希望盡量爭取短刑,自己不可能完全沒事,如果妻子被采取強制措施,孩子會失去所有的親人,家庭破碎,自己也將失去念想。李旭利在昨日庭審中也表示,此前之所以認罪主要是擔心妻子受羈押,孩子受影響。
此外,李旭利還表示,一審前沒有推翻有罪供述證詞的原因是,考慮自己當時已被羈押近10個月,如果推翻證詞又要延長偵查時間。而此前韓剛案判一年實刑、許春茂案判三緩三的案例使他希望案件能趕緊判完。一審判決后,他也因為上述考慮而一度取消上訴,認為上訴無用。
在二審?fù)徑Y(jié)束時,李旭利進行自我陳述時表示,如今四年刑期過半,其實上訴已沒有太大必要,但自己堅持上訴的原因是,希望讓社會了解該案件真實情況。同時李旭利在庭審中反復(fù)提到,“我不能說自己是無辜的,但這次是被冤枉的!